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范蘭欽造的業障還不夠?還敢褻瀆鄭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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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造的業障還不夠?還敢褻瀆鄭南榕!


47日就是鄭南榕自焚20年的紀念日,他當年是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在「自由雜誌」上刊登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被KMT政權控以「叛亂」,在1989年的47日自焚身亡 。

沒想到20年後一個主張台灣「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做好思想改造,徹底根除癌細胞」的范蘭欽,能寫出這種仇恨文字、法西斯言論的,居然說出『鄭南榕根本就是白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還口口聲聲說他應該有「言論自由」! 請問世界上有任何國家,會容許要他國軍隊來種族淨化的言論?這算那門子的言論自由?

鄭的遺孀葉菊蘭也曾痛批:「我們看到有人用匿名而不敢承認的時候,我們就知道這是不負責任的人。用言論自由合理化郭冠英的言論,就是褻瀆鄭南榕。」 很不幸的,台灣的部份媒體,部份人士,依然是以「言論自由」,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理由繼續替范蘭欽辯護,就連筆者Blog上還有人匿名留言:
我真不懂他說的只是一種很普通的個人意見,幹啥鬧得這麼大?這不是忘了言論自由的保貴,何為民主精神?難道你們沒有說過別人壞話,沒有稱為外省人為外省豬嗎?什麼是以言入罪,這就是!你們甚少沒有仔細的理解文章的內容,就隨隨便便的胡亂上網上線,請問這跟你們最痛恨的中共有何分別!!!
對於文中的別字,筆者也不想更正,各位看倌可以看看瞧瞧,這裡又是以「言論自由」的理由替范蘭欽辯護;不過這些人敢說「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做好思想改造,徹底根除癌細胞」是普通意見?敢說「鬼島、台巴子」是對台灣的尊稱嗎?索性再提出『難道你們沒有說過別人壞話,沒有稱為外省人為外省豬嗎?』這樣好像就可以合理范蘭欽的言論?!

亞洲週刊主筆南方朔在「郭冠英案挑動台灣省籍神經線 」談到范蘭欽也說:『「范蘭欽」、「辛文菊」、「趙天楫」這些化名所寫的文章,都粗魯而不得體,而在這些文章的背面,讓人看到的是台灣某些外省人的焦慮和憤怒,這種人和那些罵人是「中國豬」的台灣人,乃是鏡子的兩面!

什麼鏡子的兩面?簡直是狗屁!這樣說來,筆者小時還是被咒罵成「外省豬」、「中國豬」長大的?最近20 年來,台灣的政治人物有罵過「外省豬」、「中國豬」等字眼的嗎?至少筆者不曾聽過,連筆者罵人腦中都不曾閃過這種字眼。別忘了,鄭南榕也是外省人,台灣人中有把他當成中國人的?或是范蘭欽筆下的「高級外省人」?這些所謂的外省人的焦慮和憤怒,說白了,就是不願認同台灣,不願放棄特權,不願意放棄對虛幻中國的幻想!就如同法國人高格孚在「風和日暖所寫的,「我們亦在書中領會到當時的外省人是如何的逃避現實,只和自己圈內人交往,活在回憶中,而不願和台灣本土有任何進一步的交流。

其實如果這些人開始學著認同台灣,開始讀讀鄭南榕的文字,用心體會,而不是消費鄭南榕,也算是消消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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