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除了那12人外,還有「大水庫理論發明人」!


[這是取於陳凱紹blog文「原來陳長文是冒牌的?」的擷圖,原來所謂的ROC紅十字會不是國際NGO?當初莫拉克風災八八水災,許多人捐了錢,都是進入了ROC紅十字會的帳戶,相信許多人都還有印象。然而陳大律師就如同許多名人一樣,擁有許多身份。讓不少人印深深刻的,就是替馬騜當年特別費解危時,所提出「大水庫理論」的發明人。還有最近在公審會反對台聯ECFA公投前,又提出了藍營的「官定標準」看法,為各小報奉為圭臬,看來陳大律師對馬騜以及對馬政權的貢獻,是真正的理論建構者,每在馬騜固在某些關口時,就會挺身而出,擔任馬騜「大腦」的工作。在ECFA公投這關卡上,陳大律師所扮演的關鍵性的角色,怎麼會亞於那12個被咒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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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12人外,還有「大水庫理論發明人」!


台灣以後的歷史,不管怎麼演進,應該會記下這段:『2010年6月3日公審會中紀俊臣、游清鑫、胡祖慶、吳永乾、何旭苓、趙梅君、陳媛英、隋杜卿、朱新民、蕭高彥、廖元豪、蕭全政等12人投票認為台聯公投案不合規定。』這12人對馬政權雖然立下犬馬功勞,但更為關鍵人物,卻是陳長文大律師。而在公審會否決台聯ECFA公投案前,「大水庫理論發明人」陳長文大律師就提出看法,寫給公投審議委員的一封公開信,據媒體的轉述,他的主要力論點就是『「是否贊成ECFA」作為命題和台聯的立場不符』,而後來公審會否台聯ECFA公投案的說法,就如同公審會主委趙永茂所表示的,「台聯ECFA公投提案理由是要將政府是否有權簽署ECFA作程序性公投,但公投主文卻是就ECFA簽署內容要求公民作實質投票,公投主文與理由相互矛盾。」這跟「大水庫理論發明人」陳長文大律師的看法,有什麼差異?


當初馬騜的市長特別費案發,馬騜一會說是公費、一會又說是財產,前言不對後語,再怎麼重新排列組合,就是那麼荒謬矛盾,許多人都認為馬騜大劫難逃,就算是再怎麼沒是非,如何說服馬騜藍營支持者,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陳大律師在適時地,提出「大水庫理論」,也算是套理論,即使說法再荒謬,其荒謬性,會亞於柯林頓的「口交不算性交說」嗎?這至少替藍營找到的一種說法,專替馬騜量身訂作,其他人有誰敢用?後來馬騜能全身而退,「大水庫理論」居功甚偉。


其實ECFA公投案,再怎麼play,KMT根本就是不會讓它成案,縱使馬騜曾說過「不反對公投」,但這種話,哪有任何可信度可言?特別是在中國強烈提出「對ECFA公投有所不滿,據了解,中國曾私下向台灣方面發出警語,指若台灣公投成為習慣,勢將「衝擊」兩岸事務」之際,凡事以中國為主的馬政權,怎麼可能讓任何ECFA案正式提出?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野說:『我想原則性的告訴你,中方對於台灣同其他國家開展非官方的經貿往來不持異議,但是對於官方性質的協議(當然也含FTA),我們是反對的。』這時再以「簽ECFA有FTA」的謊話罵人,效果當然有限。而如何在台灣提出反ECFA公投的官方說法,就成為馬政權的當務之急,於是乎「大水庫理論發明人」陳長文大律師的言論就成為馬政權、統媒的圭臬。


「大水庫理論發明人」陳長文大律師的政治立場鮮明,不說大家也明白,曾是郝杯杯所倚重的大律師,跟許多台商、以及馬政權的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公鑫一樣,也在上海置產,據2007/10/23經濟日報的報導,『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陳長文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日前不約而同選擇在上海浦東豪宅「財富海景花園」置產,兩人將成為鄰居。...「財富海景花園」售價在每平方公尺人民幣4.5萬元到8萬元,約等於每坪要價新台幣6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


ECFA跟這些人,是不是利益與共?就不是筆者所能說三道四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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