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禁煙與中國癮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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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煙槍宋美齡還活著,在您面前吸煙,誰敢屁話?]


禁煙與中國癮君子

過去曾經進出中國,看到中國男女癮君子吞雲吐霧,大聲喧嘩,又是隨地吐痰,因身處異邦,雖是吸了二手煙,也只好不作聲地捏著鼻子快步走過,心想這種國家還是少去為妙。現在台灣也開放中國遊客來台,雖說每日來的不過幾百人,沒有像馬先生說得每日三千人那麼恐怖,也難保這些中國客的壞習慣會在台灣出現。如果中國客癮君子在禁煙處吸煙、奚落台灣,怎樣或許有人認為筆者是杞人憂天,人待在台灣,又不到中國去,怎麼會無端碰到這種中國客?

然而在202的自由時報就有位屬名林魚的護士投書『中國觀光客 抽菸也該罰 』指出:

日前筆者全家利用大年初二到動物園及深坑遊玩,在動物園內遇到一批中國大陸來的遊客,不但隨地吐痰,而且還邊走邊抽菸,完全不顧禁菸的標示,有位遊客看不過去上前提醒他們熄菸,他們還很生氣地瞪著那個人。

晚 上我們到深坑老街的一家餐廳用餐時,剛好隔壁又坐了一桌陸客,他們講話的聲音不但大聲,而且好像在吵架一樣,讓人感覺相當刺耳,還有幾名陸客就當場抽起菸 來,筆者趨前告訴他們在公共場所的室內是禁止抽菸的,並請他們將音量放小,結果反而被他們白眼,其中一名陸客還站起來大聲對我說「台灣了不起喔!我們愛怎樣就怎樣!」講完後繼續大聲喧譁和抽菸。

原來到動物園,到深坑吃豆腐,是有極高的機率碰上這樣的中國客。所以想保持EQ,與中國人為善,又不想吸二手煙的,又不想聽到中國客對台灣的奚落的,像這類的觀光景點,還是別去的好?!台灣還有哪裡能去?待在家裡就好啦!

雖說現在煙害防治法新法111日全面上路,於禁煙場所吸菸者最高可罰1萬元。 好像台灣人在台灣有「主場優勢」,似乎也管不到這樣惡形惡狀的中國客,就算找警察,都有女警大剌剌地說「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如果不小心打起來,讓人家自己不小心自己跌倒,人家中國客可是一走了之,到時要負的法律民事刑責,可是有可能沒完沒了,像王定宇敢出頭,就是榜樣。

反正禁煙也是只禁台灣人?中國客在台灣可享有「治外法權」,是節制不到來自中國的人?既然China friendly的馬政權凡事為中國人著想,碰到中國人,車輪牌旗就要收起來,我們台灣的地位,就算是區,也不過是中國人的「次殖民地」而已?而這些中國客再怎麼惡形惡狀,也是撒錢給台灣,所以也要感恩戴德?

什麼時候開始,讓筆者覺得當一個台灣人,一點尊嚴感都沒有?淪落到這種地步?這還是台灣人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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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不能罰外國人嗎?
應該要罰才對,這樣才能再創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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