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為什麼要一再澄清「識正書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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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漢字的「識正書簡」是馬騜在609接見華僑時,所提出來的,當時說得很清楚,就是要大家寫簡體字、看懂正體漢字。第二天馬就重新組合,更改了說法,說「識正書簡」是針對中國提出,實在「坳」很大,一個2300萬人的國家,憑什麼對13億人的國家,還對其書寫文字系統,指指點點的?比胡錦濤、鄧小平、毛澤東還要偉大嗎?
這種更正的話說一次就好了,反正馬常出疲漏,有了新的疲漏,舊的馬上就掩蓋住了,誰知道,到了619這天還要說一次!莫非馬是想用這次「識正書簡」風波,遮掩其他更大的疲漏?馬的這次發言,還引用中國某作家之言,加強註解『簡化字是正體字的山寨版,非主流、簡陋但經濟實用』。馬騜不是學法律出身的嗎?這「山寨版」不就是盜版?是鼓勵大家不要尊重智慧財產權嘔?中國人自己批評中國文化的,台灣人知道就好,有什麼立場去說三道四?這不是擺明,馬瞧不起用簡體字的嘔?!
馬除了再次更正說法,還說要兩岸合編「中華大辭典」,這個不說還好,想要文化上求統一?也不用這麼急吧?香港、澳門不急的,馬騜急什麼?要拍中國共產黨的馬屁,也不用這樣吧?
馬一再澄清,除了有「此處無銀三百兩」的意味,更有犯罪心理學常說的,殺人犯有的在犯案後,有的就會一再洗手,總覺得洗不乾淨?是不是馬不小心,又說出心裡話,而這心裡話,在台灣社會,除了中國籍的配偶外,可能連深藍的都不認同了,知道露出馬腳了?所以一有機會,就像笨拙的小丑,想要一再遮掩?
馬騜之心,路人皆知。下一次,就要看,他又在什麼地方出醜、露出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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