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KMT中誰會踹台中外交胡市長一腳?


[在ALA夜店發生大火燒死久民民眾後,台中市府處置先倨後恭,雖有三名市府官員要辭,然而台中市外交市長胡志強,人稱Civic Slicker的,可是面臨最嚴峻的政治考驗。想當年馬騜在莫拉克颱風,最後可是靠著「一鞠躬十秒鐘」,又讓上官鼎下台,才算逐漸度過政治風暴的。論EQ,胡絕對是勝於馬的,然而選舉要到了,就算胡平日「政通人和」,善於作人,基於利益的考量,KMT中難道不會有人踹身體已經不好的胡志強一腳?這還真是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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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中誰會踹台中外交胡市長一腳?

以台灣面前的選罷法,要去罷免總統或是任何縣市長,是比革命還困難的。雖然現在facebook臉書上有人發起要胡志強市長下台,如果是當成運動搞,像是類似「茉莉花」那種的,筆者沒意見,但如果想發動罷免,可以先參考一下選罷法相關條文:



第69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第70條 ...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以上

第80條 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三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第83條(罷免之最低投票人數)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以五都大台中市長的選舉論,投票率可是因「馬面」那發打連勝文的子彈衝高到73.15%,胡得票率51.12%,而DPP的蘇嘉全得票率48.88%。以這樣的高投票率來評估
50%/73.15%=68.35%,
至少實質有超過68.35%大台中的選民要罷免胡志強,罷免才會有望,KMT胡只要循以前KMT抵制投公投票的方式,根本不可能被罷免成功!更何況五都選舉也不過是2010年11月的事,要辦理,最早還要隔一年!以台灣選民相當比例健忘的特性來看,到時還有多少人能記得此事?能拖下去,胡就可能脫身。


看看「Yahoo!奇摩新聞民調中心」的調查「台中市夜店大火造成傷亡,你覺得胡志強應該負起最大責任嗎?」結果,也不過65.7%同意,還有31.9%表示不應該!不就是贊同外交胡市長的比例?請注意「負起最大責任」跟下台,可是有距離的,而這65.7%還是小於68.35%!


這也難怪胡市長會一開始老神在在,要扳倒這樣的政壇老狐狸,看起來簡直比登天還難!但為什麼胡要對驐說「會扛起責任,不會給吳揆製造麻煩」?


然而台灣就是選舉多,不久馬上又是要選立委、選總統,還真是選舉萬歲!KMT的放心大台中的票繼續讓胡市長繼續「顧」下去?就算胡會作人,再怎麼「政通人和」,如果擋住別人的陞官之路,KMT中會沒人踹他一腳?馬騜要選連任,驐要選副的,大台中要選立委的,還放心讓胡站台拉票?一看到胡就想到ALA夜店的那把火,到時外交市長胡如果還在位置上,KMT還用選嗎?恐怕不用到那時,就有人暗中亂揮小刀,好替別人掃除障礙?


難怪平日對胡愛護有加的媒體,開始猛轟胡,就連馬騜愛將內政部長江宜樺都對泡綿說了話,什麼「『消防法』對窗簾、布幔、地毯都有防火規範,唯獨『泡綿』沒有」!這聽起來像是幫胡嗎?簡直是越描越黑,還真是狠!



美聯社曾刊登一幅馬騜的圖像,看來還真是不上相,然而很真實。這張像,挺馬的媒體可能會用嗎?如果哪天統媒開始把真實未經遮掩的胡市長展現在螢光幕前,也不用口誅筆伐,大概就是展現再清楚不過的訊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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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九命怒火燒!臉書串連十萬人''倒胡志強''(三立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s6u4fZb8l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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