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李慶安的「自動失效說」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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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的「自動失效說」自動失效!


李慶安終於在一週刊爆料有美國籍後的303天,辭掉立委的職務,據水果報的報導『馬一通電話 李慶安突辭立委』。有人說,藉打李其實就是倒馬,表面上李下台,馬的眼前危機似乎暫時少了一個!而李慶安常說她的「美國籍已在其宣誓就職後自動喪失」的說法,似乎也在她辭掉立委的動作,馬上失效!如果「自動失效說」有效,為什麼不堅持下去?也沒有理由辭立委!KMT挺李的,有的還氣急敗壞。筆者當然無法證明馬是否打過這通電話,可是「自動失效說」一旦失效,這可是具有撼動九劉政權的破壞能量!

所謂的「自動失效說」,不是總統大選時馬團隊所提出來的嗎?即使在ma19的官網,目前都還找得到相關的說法「馬英九綠卡確已失效的事實聲明」!筆者搜尋這整篇文,只看到在闡述「綠卡失效」,確實馬團隊沒說謊話,綠卡是證明在美國永久居留權PR的證明文件,證件當然有期限,就跟筆者的「中華民國」身份證一樣,該換證時過期沒換,身份證會失效,但是筆者的「中華民國」公民身份不會自動失效的!美國永久居留權PR,在沒填I407,沒有移民法庭的宣判,在沒有任何程序下,會自動失效嗎?

每次在馬先生親口談他美國居留權PR問題時,筆者注意到,都是使用「綠卡」的字眼。而李小姐就應該使用「美國護照」的字眼才對!如果都這樣說,在邏輯上,是極難找到任何瑕疵的!馬先生是法律人,而李小姐不是,能挺303天,也算是難能可貴!

看看這取自「馬英九綠卡確已失效的事實聲明」的文字:『超過一年時間未出國前往任何國家(包括美國),因此依據美國聯邦行政法典第八冊的§211.1(a)(2)條(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8 C.F.R. §211.1(a)(2)),超過一年未進入美國,綠卡亦會失效。 』相類似的,筆者也曾超過一年未進入台灣,身份證當時還真的失效!

其實要能明白說李慶安有美國籍的,是美國政府。即使在網路上,可找到李報稅、領取美國政府退稅金的資料,這些資料都是出自美國,都足以說明李小姐確實是美國人!但是美國歸美國,台灣歸台灣,就算AIT說得清清楚楚「Our records reveal that Wen-Chi Kung, born 10/18/1957 and Ching-An Lee, born 01/17/1959, have previously been documented as U.S. citizens with U.S. passports and no subsequent loss of U.S. citizenship has been documented. 」這到台灣還有時間差、還有人會看錯英文、還有人會推論錯誤,還有人會是非不明,因為許多因素,這無法像邏輯論證般那麼精確,所以還不足以讓「自動失效說」破功!

然而李小姐辭掉立委,就一切破功了,到底是誰讓「自動失效說」自動失效的?

延展閱讀

很懷念大選時馬團隊的說帖,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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