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

PUMA?還是撲殺言論自由?想到德國國會縱火案!


[1933年2月27日,希特勒上台不久後,實力尚不穩固之際,德國帝國議會就被人縱火了。第二天2月28日納粹就趁勢推所謂的「授權法案」Verordnung des Reichspräsidenten zum Schutz von Volk und Staat,要求年邁的興登堡總統簽署,這一來威瑪共和國就名存實亡了,而德國共產黨馬上就被宣佈為非法組織,一個月內,其他的政黨也被取締,等興登堡死了,德國就正式進入納粹時代!圖取於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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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還是撲殺言論自由?想到德國國會縱火案!


網路上接二連三有「撲殺」字樣的留言,一個是說對象是馬的寶貝女兒馬維中、馬元中,也不過是幾十個鐘頭的時間,就捉到留言者,原來是個49歲的陳姓男子工程師,不滿時局和ECFA,才會留言宣洩。另一個,則是在郝龍斌的噗浪上留言,號召「刺馬」,而這些事如許多噗友所言,合起而就稱「撲馬」puma。


Plurk可是加拿大的網站,據馬政權中央社的報導『
如果要查涉案者的IP,就要請噗浪公司配合,將涉案者的使用紀錄交給台灣警方。北市警局已請刑事局國際科透過管道,與加拿大警方連繫』!


筆者好奇的是,怎麼會是由北市警局出面呢?要查IP?會是查所謂的涉案者super_fans的IP?還是連一些噗友三不五時到郝少帥留言的,郝少帥、馬政權不爽的,IP也想要查?這種事,已經有許多噗友開始擔心了,馬郝集團不會趁機藉故,透過查IP的手段,好好打壓台灣網路言論自由?同時藉由媒體的密集操作,把想抹黑的,徹底地抹黑?這種事情,還真是非同小可,是陰謀、陽謀?大概都不是好事!


獨裁者開始打壓人民自由,還真是會找冠冕堂皇的理由。以希特勒為例,在1933年1月30日,因為納粹黨選舉的勝利,雖然當時德國總統興登堡百般不願,還是任命希特勒為德國總理,當時納粹黨也不過在國會佔有32%的席位。可是在2月27日晚,就發生了德國國會縱火案,還馬上抓到一個荷蘭籍的共產黨員失業男子Lubbe,他也不過才來德國不久,反正就是坦承不諱,這筆帳就推到當時德國議會中第二大黨共產黨頭上。


第二天2月28日,就要求年邁的總統簽署「授權法案」,這一授權,馬上就開始宣佈共產黨為非法組織,接著不久,一個月內,其他的政黨也被取締,希特勒的第三帝國納粹帝國就成了。究竟荷蘭男子Lubbe是因為不爽而自己放火?還是如他所坦承受共產黨指使而放火?還是根本就是納粹黨自導自演?不論何種原因,納粹黨可是大大地消費這件事,而後來的德國歷史發展,嚴格來說,都跟德意志帝國議會的那把火,密不可分。


過去阿扁執政政期間,在網路上、國會殿堂上,公開主張要刺扁的,也不是沒有,然而有哪位因此而獲罪打入大牢了?而對於「刺馬」相類似的案件,會有相同的法律標準對待?我們拭目以待!如今民間對馬騜不滿的聲浪很高,有人有意無意地在網路上放出「刺馬」的言論,如果能馬上釐清真相,當然最好。然而如果當局或者是麻吉的媒體,想要炒作成藉機打壓網路言論自由的工具,老實說,台灣人沒這麼笨!到時不管是用選票,還是人民的力量,都會給馬政權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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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不管是是洋文的『PUMA~SAMA~』
還是中文的「摋馬~叱馬~」
都是吃飯【中華民國】的法律噢
請大家不要吃飯喲~~嘻嘻~~

也不可上往揪團去『騎馬』噢
因為這支『馬』是有專人在騎的~
【不是隨便人可以騎的】

金小毛奇馬俱樂部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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