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談美國人中山樵?!
從小就讀有關中山樵的故事,說什麼他革命十次失敗,第十一次就成功了,害得筆者小時許多事都要試到第十一次才肯罷手。原來所謂的第十一次革命,即所謂的武昌起事,中山樵當時人根本不在中國,如何領導革命?曾有網友說他當時在中國餐廳非法打工,這點筆者要下幾段文字中嚴重駁斥。當時領鼎武昌叛清的滿清新軍的,是被班長級的叛亂軍人從床下拉出來的黎元洪,後來黎元洪有當到大總統。而領導北洋軍鎮壓叛變的新軍袁世凱,就是中華民國的第一任大總統,後來順勢逼退愛新覺羅皇帝,大清就剩下紫禁城一地而已,中國就共和了!這黎、袁都可算是中華民國的開國者!
中山樵雖然當過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也當過中華民國軍政府大元帥,不過這些都不算是正式的總統,當然拜孔子時連想走中門的資格都沒有。希望筆者所指出這事實,是沒有違反網友 Ashinakhan 所指出的刑法條文『第 160 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
因為讀了中山樵的故事太多,知道他很小的時候就到檀香山,當時應該是依親吧,依他大哥孫眉,就讀Iolani School 小學,「1881年畢業,獲夏威夷王親頒英文文法優勝獎。入籍了美國,獲得美利堅合眾國公民身份,並得到了美國護照及受美國政府保護。 」(wikipedia)基於中山樵是美國公民的身份,他在美國的中國餐廳工作,絕對是合法,怎能以現在的中國在境外的非法勞工視之?
另外在李筱峰的『美國人孫中山VS.準美國人馬英九 』一文中指出『孫文是以出生在夏威夷為理由取得美國國籍,時間在一九○四年三月十四日。孫文在申請美國公民的申請表中填寫他是一八七○年十一月廿四日出生於夏威夷歐胡島 上的Waimano。....一九○四年四月七日,從夏威夷前往舊金山時,引起美國移民局官員的懷疑,結果被扣留在港口的拘留所內接受調查,展開一場美國國籍保衛戰的官司。在官司進行中,孫文聘請律師,並找了親友作證(其實是作偽證),證明他「確實」出生在夏威夷。這場官司最後孫文勝訴,保住了他的美國國籍。 』
這是中山樵成為美國人的敘述。雖然兩個說法有時間差,但都說明白「中山樵是美國人」?!有看到這段的人做何感想?所以後來的同盟會、興中會,可都是由一個美國人所領導?其實這也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以前原籍奧地利的希特勒也是拖到1932年才拿到德國籍,領導德國納粹黨奪權都好多年了!這些事實應該對馬區長有莫大的啟示?
另外更有說服力的證據,是筆者逛「年糕料理館」看到了。這可不是文字敘述而已,還有當時的檔案圖片,有圖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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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http://ricebug.pixnet.net/blog/post/21681350
我看過此文才知道孫中山是這樣的人...=.=
http://tw.myblog.yahoo.com/shun-chuan
街頭的傳單與流眼淚的內心
我從大約2001那年底(那時沒有工作沒有電腦也沒有機車) , 找以前同學幫忙電腦打字 , 花了一些錢影印 , 有一個以前同學贊助兩次分別是500元200元 , 然後我就在街頭火車站學校外分發 , 前後超過上萬張 , 有一些不錯反應(我開始是選擇不先從立委媒體政府開始投書) , 之後買了台中古傳真機大量投書(求救)立委媒體政府 , 不過都完全沒有理我 , 有些還有一點點直接不友善回應 , 你所看不到的街頭孤單的背影和流淚的心 , 現在有電腦(也有工作) , 我利用email大量投書台灣和世界各地的政府媒體警局民眾 , 反正就我網路上查得到的email信箱我就寄 , 然後又隨著我的智慧 , 媒體對中國的態度 , 一段一行增修補強我要講的話 , 數萬封漂流在汪汪大海上的瓶中信 , 它們是我的希望 , 它們是我哭泣的心
入籍美國是為了方便行動,
也比較能有人身安全,
當然没有什麼不是本籍就不可以領導革命的,
不論你什麼說中山先生的確為推動革出過很大的力量,
當然命革成功不是他一個人的力量,
其它不少人也付出過不少寶貴的力能和生命,
我們現在坐享其成就會說風涼話就太不應該了,
如果没有中山先生,
我們還可能在封建政府的統治下受苦,
如果說革命風潮不可擋的話,
没有中山先生,
至少民主政體的推進也會延遲數十載才出現,
況且中山先被選為臨時大總統是當然中國各地方勢力所贊同的,
至少中山先生有團結當然分裂的人心吧?
我們又怎可以婆婆媽媽的去計較那些雞毛蒜皮什麼美國人、中國人、台灣人呢?
華夏民族為何時常給人看低?
因為太喜歡搞內鬥呀!
你可以繼續硏究這些小問題,
相信在傍虎視眈眈的日本人最是喜歡見到的,
因為華夏民族不內鬥,
他們怎可以從中取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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