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 星期五

馬的“We will undermine Taiwan Sovereignty”以及「人權與國際接軌」


[馬簽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前,有幾個國家沒簽?有的簽了也沒批准啦!圖取自wiki]

馬的“We will undermine Taiwan Sovereignty”以及「人權與國際接軌」


一個演技普普的演員,雖然演的都是假的,但是在好的導演操作下,有時演的還真會讓觀眾以為是真的,而模糊了現實與虛構。馬騜雖然不具治國才具,可能連當好鄰里長的能力也沒有。但是可是懂得政治表演,雖然也不見得演技多好,連演說的方式乍聽之下,就像是小學生的演講方式,講的也是老師寫得,就事前背好,講的時候,加上抑揚頓挫,乍聽起來,就好像煞有其事。


馬在517前,頻頻動作,尤其是在514有兩件公開行程,還真是值得注意。在白天的時候簽署了兩項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還很自鳴得意說『台灣在人權議題上「轉大人」 』,甚至還說出他的口頭禪『與國際接軌』,眾所皆知,馬多年來要漢語拼音,就說要與『與國際接軌』,不正是要與中國接軌。人權與中國接軌還得了,而場外民眾抗議,還被警察打,這些人的人權還真是馬騜所謂的『與國際接軌』!


簽了人權公約,就表示講人權?還是要欺世盜名?其實這兩項人權公約,中國也有簽,像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開宗明義第一第一條,就是:(參考wikisource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一昧要簽EFCA,也不願意公投,也沒有經歷立法院監督,這哪裡有遵守人民的自決權?也難怪在阿扁時代,本來就要簽的人權公約,KMT就是阻擋,現在留給馬當成執政一年的成績單,這也太扯了!


而現實上,馬政權要的所作所為,像是長期羈押阿扁,把「集遊法」要修成什麼樣?參考一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14, 21條,簽這個公約原來是簽假的?

第十四條 一、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一件訴訟案中的權利和義務時,人人有資格由一個依法設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


第二十一條 和平集會的權利應被承認。對此項權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


白天的時候,馬騜可能還是精力充沛,說話還沒有明顯地吃螺絲,到了晚上,可能是累了,對著外賓用英語演說,可能一時心情鬆懈,反而對簽ECFA說出真話?「We will undermine Taiwan Sovereignty」(我們將危害台灣主權)!

馬騜這個B咖的政治演員,還是又露餡了?


延展閱讀




[請注意在影片37 秒時,馬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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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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